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在校生身份信息修改或变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学字[2014]13号)文件要求如下:
一、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和照片等。
二、学生身份信息应来自省级招生部门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数据信息,无特殊缘由不进行修改或变更。
三、身份信息在报名、入学考试、录取等环节发生错误的,由高等学校向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学校。
四、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由本人提出合法性证明,经高等学校审查通过,报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可以修改或变更。
五、2017届毕业生起,不受理学信网信息更改申请。
六、在校生
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书(包括申请修改或变更的具体信息、申请理由以及签名、日期等);
2、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修改或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证明(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或理由,加贴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签字,并注明固定电话以便沟通核对)。其中,变更出生日期信息的,还须出生医院开具的学生出生证明(加盖医院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固定电话以便核对),变更民族信息的,还须原户籍所在省及其下辖市以上民族管理部门开具证明(加盖民族管理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固定电话以便核对);
3、修改或变更信息前后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丢失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带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签字);
4、高考电子档案照片的电子档和打印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七、毕业生
毕业生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书(包括申请修改或变更的具体信息、申请理由以及签名、日期等);
2、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修改或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证明(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或理由,加贴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签字,并注明固定电话以便沟通核对)。其中,变更出生日期信息的,还须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加盖医院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固定电话以便核对),变更民族信息的,还须户籍所在省及其下辖市以上民族管理部门开具证明(加盖民族管理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固定电话以便核对);
3、修改或变更信息前后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丢失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带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签字)。
八、申请修改或变更“学信网”身份信息的相关材料可邮寄(收件人:张老师,地址:日博体育学籍管理科,电话:0433-2436392,邮编:133002),邮寄时请用EMS(邮政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