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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学生须知
2017年12月01日 12:54

一、新生

1、有“入伍通知书”的,开学两周内,持“录取通知书”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教务处招生科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暂未领取到“入伍通知书”的,开学两周内,持“录取通知书”和“征兵办开具的入伍证明”到教务处招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后期领取到“入伍通知书”,应及时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转交到教务处招生科备案。

二、在校生

1、有“入伍通知书”的,开学第一周内,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手续。

2、暂未领取到“入伍通知书”的,开学第一周内,持“征兵办开具的入伍证明”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手续。后期领取到“入伍通知书”,应及时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转交到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三、学生本人无法办理手续的,应委托他人按时代办手续。

四、应征入伍期间违反《延边大学本专科生管理规定》参加学校教学活动的,成绩及学分无效。

五、退伍后转专业事宜,详见《延边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六、因未按学校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保留学籍)手续,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详见《延边大学本专科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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