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学院申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现对我校2013年拟申报本科专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各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的申报材料如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异议材料签署真实姓名提交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732314
教务处
2013年7月23日
附件:延边大学2013年拟申报本科专业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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