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延边大学2017年拟申报本科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7]34号)要求,经相关学院申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现对我校2017年拟申报的本科专业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的申报材料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异议材料签署真实姓名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电话:273-2314
教 务 处
2017年7月25日